文章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热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次数:19888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了《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51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为便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把握《标准条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对《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标准条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发挥职称评价在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云南省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全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际,充分吸收省外有关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组织省内同行专家进行多次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该《标准条件》。

问:《标准条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共分为六章27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制定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目的、意义,职称资格层级、名称以及取得资格的效力和用途

第二章为适用范围,共1条。主要明确了申报人员范围及专业范围。

第三章为申报条件,共3条。主要明确了申报播音主持专业职称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各层级职称须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

第四章为评审条件,共4条。主要明确了评审播音主持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业绩成果和专业成果等内容。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根据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型的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才特点设置相应评价条件,突出了评价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为特殊申报评审条件,共2条。主要针对不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业绩突出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业绩条件。

第六章为附则,共8条。主要明确了诚信申报、初职认定、考核认定、职称转评等有关事宜,并对本《标准条件》所涉及名词解释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机构中,直接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符合本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问:《标准条件》中学历、学位对专业有要求吗?

答: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申报人员应该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并按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但对专业不作硬性要求。

问:《标准条件》与以往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标准条件》遵循了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体现了职称评价在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是淡化了论文要求。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之一。

二是拓宽评价维度。评审条件不再唯论文、唯奖项。而是从业绩成果和专业成果两大方面的多个维度对申报人进行客观评价,突出了播音员主持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业绩贡献和舆论影响力、传播力,评价条件更加科学、贴合实际。

三是优化高级职称评定。完善职称层级,扩展播音主持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强化高级职称在播音主持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四是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对应关系,实现与播音主持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播音员主持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的,不再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可直接认定并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您看到这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0

支持
0

很棒
0

找骂
0

搞笑
0

软文
0

不解
0

吃惊
0

欠扁
相关文章列表